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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誡:第七誡

2018年8月12日︱蕭天養傳道

 

出埃及記20:14

14. 不可姦淫。

 

講道簡要

姦淫是直指破婚姻的盟約,在婚約中不忠誠,不論男或女皆要接受懲處。利未記20章5節講明姦夫淫婦都要處以死刑。在先知書中,先知常以婚姻關係來比喻神與人的立約關係,當人去拜偶像的時候就如同犯姦淫,破壞與神的立約。


利未記18章講到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,神明言不可以效法埃及人和迦南人的行,就是那些淫亂的行為。而這些淫亂的行為在神的準則中是極惡的事情,需要處以死刑。


猶太人的教導就很強調禁止這些不道德行為,只要沒有這不當的性行為就是沒有犯姦淫了,這些亦包括婚前性行為,不過在現今性思想開放時代,一切諸如此類都好似不得是什麼一回事。就算有人敢於指正,立即有人以捍衛人權和自由站出來,批評這是過時的古老思想。人就是要自己作主,而不要上帝作主。現今的信徒都好像溫水煮蛙一樣,看姦淫都不覺得一回事,甚至連自稱基督徒的人也有一份。挺著肚子行婚禮說什麼雙喜臨門,這是一個什麼的世代,我們得持守神誡命呢!


馬太福音5:27-30,「…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她姦淫了…」耶穌指出神並非只看人的外在行為,更鑒察人的內心。這裡論述好似只是指著男性,但今日社會不論男女越來越不諱地表現自己淫念,犯姦淫罪並沒有性別之分。


現今的情況,在基督信仰中,似乎已經不再有人因為犯姦淫被處刑罰,但姦淫是唯一得罪自己身子的罪,而我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(林前6:15-20)。耶穌就是信徒的主,信徒的生命就為榮耀主,姦淫卻是使神的殿有所虧損,我們要作些好好地愛護神的殿。


面對這淫亂的世界,我們不要自以為一定可以抗拒,卻要逃避進入這些試探中,與那清心禱告的人一起,尋求真理的靈充滿我們。箴言5-7章更提醒我們要時常聽從祂的話語、謹守遵行祂的誡命和法則,把祂的命令存在心裡。


在這淫亂的世代裡,讓我們都將神的話成為我們的力量。讓我們立志時常讓神的教導浸泡著我們的心,使世俗的教導在我們的生命中沒有位置。




講道錄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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