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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誡:第三誡

2018年4月15日︱蕭天養傳道

 

出埃及記20:7

7. 不可妄稱耶和華-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
 

講道簡要

“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,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”

這句話既簡潔,又鏗鏘有力,大意是要人尊重神的名字,對神要有敬畏的心,禁止利用神的名達到不良目的。首先要重申,十誡的基礎是神的愛和拯救,故這句話不是要威嚇當時的以色列人,或現今的基督徒。

當神呼召摩西的時候,摩西就問神是那一位神,神直接就告訴摩西,衪是自有永有的神,耶和華是祂的名字,神親自讓人知道祂的名字。但以色列人是不會隨意直呼神的名,都是避諱地用「主」來稱呼,所以我們稱呼神的名字為耶和華、雅威等都是學者估計的譯音,而且亦有學者指出,現代的譯音亦有可能是錯的,然而這並非對神名字的不尊重。

「妄稱耶和華名」旨在禁止人托神的名來達到私人目標,令神的名受損,好比從十字軍東征到販賣奴隸、從政治黨派到社會團體,都有借用神名義來行事,但實質只有為達成自私的野心。

在神的愛和拯救而言,神是鑑察人心,而不只看人的行為及聽口的話語,所以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到「凡稱呼我主阿、主阿的人,不能都進天國。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進去。」(太7:21)。若我們只是口稱耶穌為主,心卻不重視神的教導和訓誨,每逢神的心意與我們的心思不乎,就偏行己路,卻說成有神的旨意,這豈不是羞辱主名嗎?就豈不是要我們明白祂的旨意,全人來榮耀主名嗎?

講道錄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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